来源头条作者:肖铅笔说房产离婚时法院对房产的分割采取两种方式。要么不予处理。要么直接分割。直接分割又分为按份共有,作价补偿,变价补偿三种常见方式。

第一种情形,不予处理。

主要有以下这么几个情况。

原被告均同意不做分割处理的。

原告仅起诉离婚而不提财产分割。

被告下落不明,导致无法查清的情况。

房产涉及第三人的权益。常见于房屋存在贷款。或者权属不清的。

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。

第二种情形,直接分割。

按份共有。肯定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分割。一般是平均分割或者是给一方适当多分。

作价补偿。双方可协商确定数额,协商不成的进行评估作价。

对于婚前个人出资,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。

法院综合考虑,房产购买及房产增值率,成新率等。具体计算公式为婚后共同还贷/2除以购房款*房屋现值。

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的房产。

房屋现值除以2。

第三种情形,变价补偿。

变价补偿是指房屋出售,拍卖或变卖,将所得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割。这种分割方式相对简单。只是需要注意,变卖后的房产是否还有剩余价值可以进行分割。